医药网1月31日讯 记者29日从云南省医保局获悉,截至2018年底,仅3个月时间,纳入医保报销的31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中参保人员已经使用并报销了27种,全省共有1.6万参保人受益,医保基金报销平均比例超过50%。
据介绍,自2018年10月国家医保局宣布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以来,云南省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确保全省参保人员尽早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国家医保准入新纳入的谈判抗癌药。
目前,国家谈判药品共计53个,主要用于治疗实体肿瘤和血液肿瘤、眼科、精神类、心血管等多种疾病,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疗效明显的药品。
为保证国家谈判药品政策的执行落实,云南采取与全省当前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相衔接的方式,2018年12月29日,53种谈判药品已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挂网交易;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标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医疗费用清算时,谈判药品费用不纳入当年总额控制范围,单独核算支付。
同时,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药占比”考核,保证谈判药品的正常供应和患者的正常使用;要求各级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