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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禁”而“不死”“放开”有何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211
  医药网1月24日讯 网售处方药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热点,虽说近些年来其发展存在一些障碍,政策屡次收紧,又屡次松绑,但不可否认的是,不久的将来,放开处方药网络经营是大势所趋,此做法不仅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效率,也是破解“以药补医”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重要政策杠杆点。     网售处方药如何解禁?它涉及互联网和医药领域等多方面的问题,既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更需要有先进的管理手段。笔者认为,解禁网售处方药既不能久拖不决,也不能操之过急,胆识一定要有,细心和谨慎也必不可少。唯有如此,才能让网售处方药由“灰色地带”走向“阳光通道”,实现多方共赢。     网售处方药解禁再被提上日程     众所周知,网售处方药是否解禁,近年来决策部门一直处于犹豫当中,收紧或松绑的传闻,曾多次在社会上出现,被业界形象地称为“翻烙饼”。1999年CFDA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2000年9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允许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2005年9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明确,可以在网上进行药品交易,但只能销售非处方药;2014 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此后,网售处方药又经历多轮“禁止”与“解禁”,直至今日。     对于上述政策“翻烙饼”的现象,资深行业专家邵清表示,导致这种政策摇摆性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线下处方药的流转存在着问题,大部分的药店对处方药的管制也不是特别好。以连锁药店为主要代表,以及其他医院人士,可能会担心网售处方药放开之后,会和线下处方药存在同样的问题。这样的担心对政策确实有着一些影响。但事实上,这种担心没有必要,现在线上的监管模式,包括城市互联网+医院的产生,对处理线上处方药的处方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对于线上的监管也更容易解决,所以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第二,跟国家的偶然因素有关,包括政府换届、药监局人员的变动、疫苗事件、整个国内环境,等等,对政策的出台产生了一些不利因素,从而产生摇摆。     (中国医药)河南泰丰医药有限公司郑佩也提到了影响网售处方药政策出现反复的两个因素:医生处方问题和医保报销问题。他说,只要这两个问题得不到解决,网售处方药仍然会继续“纠结”下去,不管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市场层面。     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又一次挑动了业内人士的神经。《清单》在“禁止准入”的事项中作出“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的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对此,郑佩认为,国家的政策目的性很明显,就是禁止处方药在没有药品销售资质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售,要让专业的有处方药资质的电商平台或者专业处方药网上销售平台销售处方药。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普通的电商平台不具备医生处方的能力,所以不能承担销售处方药以后患者出现问题的责任;二是普通的电商平台数量众多,销售处方药监管难度比较大,容易给假冒伪劣药品提供销售渠道;三是普通的电商平台没有专业的医师和药师对患者用药提供药事服务,患者用药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四是普通的电商平台一般不具备医保支付能力,容易增加患者用药负担,影响社会稳定。     然而,在《清单》发布仅仅一个多月之后,业内就流传出一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拟向有关部门提交的送审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该份送审稿与去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关于“网售处方药”的描述出现了显著的变化:1.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条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购买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登记;2.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3.销售处方的药品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电子处方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     不过,在邵清看来,送审稿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只是增加了一些法则,完善了法规,没有根本性地改变对待网售处方药的态度。他说,监管部门对待网售处方药的根本原则主要有三点:第一,处方药可以销售,但是需要跟医院直连;第二,单体药店可以参与三方平台,可以做医药电商,这是核心;第三,配送企业和委托配送企业,通过合送的形式来规范配送过程安全的指南认证。此外,监管部门当然也承认了电商平台在药品交易过程中的作用,也算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处方药网售“解禁”是大势所趋     对比《清单》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不难发现,两者的制定与发布机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清单》)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对待网售处方药的态度是不一致的。为何会出现这种“不一致”?双方在今后的政策执行过程中,该如何协调?对此,郑佩表示,双方的立场不一样,发改委、商务部的目的是限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邮寄或者网售处方药,而市场监管总局是从满足处方药销售各种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处方药网售。也就是说发改委、商务部明确了不得违反“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双方不存在冲突,各司其职做好处方药网售准入和监管工作即可,双方意见实质上是统一的。     众所周知,虽然是否放开网售处方药一直存在争论,但事实上网售处方药一直存在。对于网售处方药当前的生态情况,郑佩表示,网售处方药目前主要分为两个类别:B2B和B2C。很多具备药品互联网销售资质的医药商业公司,对医院、药店、诊所等医疗终端配送药品的时候,大部分通过物联网下单,线下送货,电话报单的行为越来越少了。很多医药商业B2B线上销售已经超过线下销售。而B2C,就是直接面对患者的处方药互联网销售,一直随着政策摇摆不定,发展不起来,主要原因还是不能解决医生在线处方问题和医保支付问题。邵清则表示,一直以来,在行业里面,移动医疗、互联网企业都希望能够尽快推出网售处方药业务,处于一种期待政策尽快放开的状态。当然,大家也都在做一些准备,一旦网售处方药这个市场放开之后,将会很快形成新的医疗市场和医药市场。     郑佩还指出,处方药网售是大势所趋,也是国家“医药分开”坚强意志的体现,彻底放开是迟早的事情。但是目前面临着诸多困难,最大的困难来自于医生的处方习惯,以及患者的购买消费习惯。业内也在探索处方药网售的可能性,既能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能改变医生处方习惯。比如“梧州模式”,把医院、医保、零售通过一个平台集中起来;“郑州模式”,试水专业DTP药房和医院HIS系统连接,同时和医保系统联网,患者及时报销,医保和药店及时进行结算。但是,大规模的网售处方药放开,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基于实体医院开展的网上复诊+处方药销售的模式会很快在全国开展,就像非处方药网售的主体是有药品销售资质的连锁药店一样。     “市场是一个新鲜的市场,这个事情也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大家都可能重新起步,谁能更好地去整合资源,谁能凭着更好的模式,谁做得更专业和规范,谁才能做得最好。也就是要专业、规范、资源,专业是前提,规范是核心,没有资源也做不起来。同时,处方药网上销售这件事情,争论了很长时间,也探索了很长时间,整体的市场、环境,相应的储备,基本上都有了一定的条件,欢迎政策尽快出台。”邵清最后说。
 
关键词: 网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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