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指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收费标准,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规划指出,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规划表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规划提出,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
规划表示,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
规划指出,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
规划指出,加强卫生部门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
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普遍实行预约诊疗
规划提出,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同时,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规划指出,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规划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同时,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中国行业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