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10日讯 这些药,不占药占比。
▍陕西发文,这些药不占药占比
今日,据《陕西日报》报道,为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满足患者用药需求,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
陕西表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在省药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平台公示价进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相关药品企业进行再次谈判。
通知还要求,对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要纳入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进行重点监控。
▍国家谈判药品,全国多省不占药占比
在2018年11月29日,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强调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与合理用药需求。
并严禁二次议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相关药品企业进行再次谈判。
实际上,这是继重庆、安徽、广东、浙江、天津、海南、宁夏、黑龙江、辽宁等多地发文对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之后,陕西也加入了这一行列。
▍好政策,需要快速落地
尽管如此,政策落地执行并非一帆风顺。
此前有微友向赛柏蓝反馈,曾经拿着省级的相关文件,找到医院的负责人讨论“国家谈判品种不占药占比”的话题,负责人表示没有接到明确的通知,所以,目前每一盒从医院开出去的药,都占药占比。
可能这只是个案,也许这是政策落地存在时差所致。
不过也从侧面说明,医院方面的考核压力也很大。政策落地需要时间,在整个过程中,各位微友都有哪些困惑,也希望能够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