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9日讯 广西全面铺开高值医用耗材挂网,医保局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分批实施十三大类高值耗材的挂网采购工作,将此前的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改为挂网限价采购,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全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在该区药械采购平台上操作。
《通知》称,具体挂网时间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
作为由陕西省发起的14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的成员,广西自治区此次在《通知》中指出,其高值耗材挂网数据与省际联盟实行数据库共享并进行动态调整。
与其他省份相似,广西的高值耗材采购数据库依然是分为两个,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与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
其中,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与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的限价挂网数据库适时联动。
同时,其高值耗材采购目录的形成是以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公布执行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为基础。
产品议价方面,议价双方须在广西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上进行议价操作,议价主体根据生产企业第一轮报价(即初始确认的报价)与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提供的限价进行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价格,拟入围;如议价主体认为价格不合理,可重新给出一个合理价格,由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如确认,拟入围;如生产企业对议价主体给出的价格有异议,可进行第二轮报价,如议价主体确认,拟入围,不确认即淘汰,议价程序结束。
配送关系上,没有像有的省市限定只能选择当地企业配送。《通知》称,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配送,也可委托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上已公布的经营企业配送。生产企业根据当地情况和业务需求,自行选择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不过,对于签订购销合同中的回款事项,《通知》中没有对时限做强制要求,只提到供需双方要在购销合同中写明回款时间。
值的注意的是,在医保局接管高值耗材采购工作的当下,广西医保局虽然还没有接管该区的工作,但在通知中被多次提及,可以说对该区的高值耗材挂网采购工作,广西医保局与卫健委是双管齐下。
广西卫健委负责对全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过程中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高值医用耗材业务方面进行指导。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遴选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
广西医保局负责修改完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结算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医保目录数据与现行采购数据共享;对于医保支付的产品尤其是植入人体的高值医用耗材,积极发挥谈判作用,完善医保支付工作。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耗材采购目录要同时上交卫健委和医保局审核,足见广西医保局在此次高值耗材挂网工作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