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年关将至,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不划算”,59岁的刘力强将在京务工7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申请了一次性清算,共领取个人账户资金1.97万元。刘力强说,他身边好几个工友也因老家不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办理了退保。
早在2006年的一份调查就显示,城市农民工的参保退保率全国平均高达40%,在广东省甚至高达95%。近些年,随着农民工权利意识增强、国家保障政策出台,这一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没有根本扭转。不但退保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也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初衷背道而驰。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政策不断补充和完善。2010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及关系转接的原则。但退保现象为什么仍然层见叠出?
直观看,这是参保农民工权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果,比如怕麻烦、续交补交负担大等。而深层次原因则是相关地方的制度安排不合理,比如一些地方对养老金缴费未满10年的临退人员,务工地不予延长缴费时间,户籍地补交费用高,且未来收益不高;有的地方明确对在外地交保超过10年的临退人员不接收等。各地参保模式、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较大差异,各地转移接续政策不统一,综合导致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
再深一步探究,在国家制度面前,不少地方配套制度不足、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难,固然有施政水平低、服务群众思维不足等原因,但更是受利益掣肘。目前,不少省市养老保险资金池亮起红灯,于是想方设法减少开支;有的地方缺少全局观,设置一定的养老金异地转移门槛来增大自己的保险系数。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三步走”路径明晰。期待国家有关方面加紧工作,突破阻力,推动制度在各地的统筹落地,早日让农民工异地养老保险转移不再难。(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