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8日讯 降价不到位,125个药品被暂停采购!
近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执行国产抗癌药品降税降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25个品规被暂停采购
通知表示,对于自述不受降税影响申请不降价、亦未提供会计事务所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未递交任何材料的125个品规药品将暂停在辽宁省挂网采购,自2018年12月25日零时起执行。
据统计,此次失去挂网采购资格的药企共有60家,其中不少企业的多个规格产品被暂停交易,这些失去挂网资格的药品大概是下面几种情况:
有2个药品是以“未受降税影响”的名义申请不降价,但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被集采平台所认可;
57个药品,属于给出了一定程度的降幅,但未达到集采平台要求的降幅,同样被取消资格;
还有66个品规,则是完全未针对其降价需求做出任何响应。
《通知》还表示,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药品在今后参与其他省份抗癌药品降税降价过程中,如果出现低于辽宁省的挂网价格的情形,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我省递交降价申请。
超过规定时限未申报或被举报,一经查实将该企业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并取消该企业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资格。
▍降税后,国产抗癌药降价
除被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外,最终,172个药品主动申请降价;有4个药品申请不降价。
这些药企的品种之所以被暂停挂网采购,是因为这些产品未能满足11月29日辽宁省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癌药品降税降价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癌药品降税降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巳018) 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47号) 抗癌药品清单 (第一批) 涉及的所有品种,凡是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均须在降税的基础上实现价格的进一步下降。
可以说,继进口抗癌药之后,国产抗癌药也开始全面降价。此前,多省针对进口抗癌药已经开展了省级专项采购。
8月31日,为响应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发起的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号召,辽宁、山西、吉林、黑龙江、广西、湖南等14省(区)组成省级采购联盟,针对抗癌药进行专项采购。最后,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等47个进口抗癌药议价成功,被纳入采购范围。
▍50多种原料药零关税,抗癌药或再降价
此外,据北京日报消息,财政部近日已披露明年我国将继续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包括新增对多种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据悉数量多达50余种。
例如醋酸曲普瑞林、福美坦、依西美坦、酒石酸长春瑞滨、硫酸长春新碱、盐酸托泊替康、盐酸伊立替康,其税率均是从4%降为0;抗癌药原料来那度胺税率则是从9%直降为0。
另外,罕见病药原料青霉胺、利鲁唑、波生坦的税率是从6.5%直降为0;罕见病药原料吡非尼酮则是从9%直降为0。
抗血清、其他血分及免疫制品、人用疫苗等医药制品这次也有涉及,其税率是从3%直降为0。
可以预见,随着盐酸伊立替康、醋酸曲普瑞林等在内的抗癌药原料被实施零关税,相关抗癌药的价格可能再次迎来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