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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健全医用耗材价格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228
  “当前,一些医疗机构的部分医用耗材定价过高、收费混乱,已经成为老百姓看病贵的又一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健学会常务理事宋心仿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要尽快建立医用耗材购销价格监测体系。

  逐利冲动难以抑制

  宋心仿代表表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用耗材的作用范围逐步扩大,使用量逐年增加,介入材料等高值医用耗材被广泛使用。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销售额已占医院医疗总收入的6%~16%。但是,医用耗材购销价格混乱现象令人忧虑——一些医院为了创收,随意抬高价格、过度使用等情况屡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一位患者被植入7个心脏支架的现象。

  医院部分医用耗材定价过高、收费混乱的根源在哪里?宋心仿代表认为:一是在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生是患者医疗消费的决策者,患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成为医疗消费的被动接受者。二是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存在严重问题。当前,医用耗材销售环节过多,各环节层层加价,有的医用耗材经流通环节被加价2~4倍,有的甚至高达10倍以上。三是价格监管缺位。在集中招标采购中,多方存在推高价格的意愿,导致一些医用耗材中标价始终居高不下,而政府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实行间接管理,缺乏对生产企业虚报成本、虚高报价等问题的有效监管手段。四是医疗制度改革滞后。政府对医疗机构销售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差率管理,这并不能抑制医疗机构的逐利冲动。不少医疗机构非“高档”不用、非“进口”不用,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利益。

  严格监管迫在眉睫

  针对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收费混乱的问题,宋心仿代表提出六项建议:

  一是制定高值医用耗材监管目录。将价格高、使用量大的医用耗材列入监管目录,逐步缩小医疗项目外单独收费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范围,对确定单独收费的高值医用耗材建立统一目录进行监管。

  二是严格设定医用耗材加价率。包括限定流通环节对高值医用耗材的总加价率;对列入监管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设立最高流通差价率,即无论该产品有几级代理,在流通环节限定其相对出厂价或口岸价的总加价率上限;对医疗机构销售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累退差率管理,医疗机构实际进价越高,加价率越低,同时限定单件加价最高限额。

  三是建立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价格监测体系。有关部门通过价格监测体系,对列入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管目录的产品定期进行价格监测。同时,收集国内外价格信息,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价格信息,增加价格透明度,引导高值医用耗材购销双方合理制定产品价格。

  四是进一步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凡列入监管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均应参加集中招标采购,以减少高值医用耗材中间流通环节,压缩中间环节的利润空间,并依据价格监测结果,限制其最高投标价格。

  五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作用。医保部门作为患者利益的代表,应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发挥更大作用,在价格谈判中为患者争取权益,按照各学科诊疗规范给予报销,拒付过度医疗产生的费用。

  六是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坚决制止只购置、使用高档、高值耗材的行为。对于同一种类的耗材,无论是高档还是低档、进口还是国产,只要是市场上合法销售的,医院都应当予以配置,以适应不同消费层次患者的需求。对于具体使用哪一种高值耗材,医院应首先向患者说明可供选择的品牌、价格等,解释清楚每一种高值耗材的特点和性价比,由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对于征求患者意见的情况,医院应如实做好记录。同时,规范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制止过度医疗和滥用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委员会定期对临床医生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评审,一旦发现违规,必须严格处罚。加大对医用耗材流通、使用中商业贿赂的惩办力度。严格执行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坚决取消其在当地参与药品、耗材采购的投标资格。以整治回扣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管。对于有受贿记录的医师,吊销其执业资格。(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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