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是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省市县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推行药品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逐步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体系。
二是全力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制定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并分类指导企业推进实施工作。加强药品GMP检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抓好舆论宣传和企业培训工作。
三是着力解决当前药品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药品生产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重点督查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每季度实施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五是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加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药品GMP认证过渡期间和无菌药品类生产企业委托生产行为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疫苗类产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举报信息涉及产品。
六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调整并公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环节的监管措施。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七是推进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12年1月1日起,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一律不得销售。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赋码药品全部实施核注核销,省内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确保2013年2月底前纳入电子监管。
八是提升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置和监测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药物GLP、GCP专家队伍,推进药物临床伦理委员会建设与规范运行。
九是强化服务,助推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SFD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