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卫生部了解到,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医院质量常态评价机制。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日常式的抽查机制,其结果将直接运用到医院的评审中。
据介绍,这种常态评价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健全专科质控评价体系,开展日常质控评价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专科质控评价体系,制订专科医疗技术评价标准,针对医院的专科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开展日常评价工作,促进医院加强专科水平和能力建设,并将日常评价结果作为不定期重点检查的组成部分纳入医院评审总分。
二是建立信息化的医院质量常态评价机制。要使用好卫生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督促有关医院认真填报数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反映医院运行、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医院质量数据库,实现医院质量常态化监控,逐步建立信息化的医院质量常态评价机制;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数据,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促进医院相互借鉴,持续改进;医院要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及时分析医院工作状态,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绩效。
三是运用诊断相关疾病组(DRGs)方法开展医院评价。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规范本辖区医院的疾病分类编码与住院病案首页填报,提高住院病案首页信息填写、编码和报告质量,并将DRGs方法作为对医院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和医疗质量进行客观定量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逐步加大量化评价方法在医院评审中所占的比例。(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