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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295个药品主动申请调整中标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5  浏览次数:93
    11月30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采事务管理所发布2018年上海市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中标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近期诺和诺德(中国)制药及山东绿叶制药等公司提出对部分药品中标价进行调整,现根据企业申请,同意自2018年12月5日起对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R)等药品中标价进行调整。

    从部分药品中标价调整明细表来看,共包括1279个药品(品规)。这么药企为什么凑在同一期间进行药品中标价调整呢?

    这与上海的议价采购工作安排密切相关。据了解,早在今年的9月30日,上海市医药集采事务管理所就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其中强调,在2018年11月30日前,未补充填报“十五省市采购价”和未按要求如实填报的生产企业,将取消挂网资格。

    其中,这十五省包括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

    由此看出,挂网生死权就在11月30日,药企能不抓紧吗?

    另据安排,2018年12月1日起,阳光平台将已挂网儿童用药及毒麻精放类药品的十五省市采购价推送至询价议价系统,医疗机构应在90天内与生产企业重新议价,未完成议价的药品原采购价在90天后将无法继续延用。

    根据9月30日上海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药品公开议价的范围包括《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范围内的药品。但不包括实行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以及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

    同时,新申请挂网议价的药品还要满足以下需求: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须在 15 省市中有 10 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方可进入议价流程;由本市 3 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 5 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 10 家一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所有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确认并完成头次采购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药企还需要和众医疗机构逐一议价。

    另外,根据上海的药价管理方法,对于挂网价将设置绿线参考、黄线提醒和红线拦截。其中,绿线参考表示该药品议价结果的最低价与15省市最低采购价两者取低的价格;议价提醒(黄线)表示,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的,系统自动提醒;包括原中标价或挂网价、人社部药品编码标准库内同一编码品种的药品在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高价;议价锁定(红线)表示议价结果高于红线的,系统议价锁定,议价结果无法校验通过。

    从此次《通知》来看,药企调整的药品中标价都是根据要求进行的降价。(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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