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改革有了新动向!
11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发布并解读。
《方案》公布了一个重要消息:2018年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要达到80%以上。
年底前,基层医疗机构占编率要从65%增长至80%
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问题一直是个挠头的事。基层医疗机构也想扩充人才,可是编制名额并不是说放开就能放开的,那些想扎根基层的医学人才因为编制不定一直都在徘徊犹豫。
这次,太原市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方案》明确要求要落实好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考力度,重点解决空编较多的问题,将编制到位率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医改考核体系重点推进,确保2018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达到80%以上。据介绍,目前太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已经达到65%。
现在已经到11月底,要完成这65%到80%的转变,相信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太原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岗位要发生不小的调整和变动了。
那么,太原市为何下如此急切的通知呢?我们不妨猜想一下,无论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次编制调整如此突然,都表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占编率上升应该是政府希望尽快达成的效果,是基层医疗改革的方向之一。
县乡村建立“一家人”新格局
在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方面,《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阳曲、清徐改革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理顺医疗集团管理体制,规范落实县、乡、村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人、财、物、责、权、利”一体化的“一家人”新格局,从体制机制上推进解决基层服务能力内生动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
随着占编率的不断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在管理和运行上就更加步调一致,“六统一”的目标可以更快实现,当县乡村真正成为“一家人”,那么分级诊疗也就能够顺利推行了。
医疗收入结余至少90%返还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想吸引和留住人才,就必须打破“大锅饭”模式。此次太原市决定将调整财政补助方式和范围。
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情况下,允许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收入,在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至少90%返还给机构,返还部分不得冲抵公益一类财政供给项目。
也就是说,基层医疗机构既有公益一类财政做保障,又可以通过公益二类的管理方式,让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得到医疗收入的结余,结余越多返还越多,不再是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发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绩效工资水平可提高至不高于当地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
《方案》明确,要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水平可提高至不高于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
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要向管理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收支有结余、功能发挥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向在人口稀少、艰苦边远地区、签约服务率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鼓励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扎根基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设立加班、值班、夜班、下乡及有毒有害作业补助
都说基层医生加班没加班费,这下有了。
按照《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原则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5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值班、夜班、下乡及有毒有害作业补助等子项目。
2018年30%卫生院和社区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2018年9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公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层医疗机构从此有了服务能力划定标准,各地也纷纷开始据此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目标。
其中太原市要求力争2018年3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其中10%达到示范标准,到2020年所有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50%达到示范标准。
按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大体情况来看,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并不多,所以要在年底之前达到30%的目标,还是很紧迫的。
另外,太原市还将建立服务能力达标以奖代补机制。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对授予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基层编制占有率上升,县乡村变“一家人”,太原市此次的改变不禁让人联想起之前甘肃省全省村医转职工的政策,基层编制到底走向何方,我们似乎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