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上饶市医保局长期护理保险办公室获悉,从2017年1月~今年10月31日,该市共有1710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累计支付近1000万元。
据该办公室主任蒋勇介绍,上饶市作为全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从2017年1月全面启动试点至今,从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到失能等级鉴定、护理项目、服务标准以及保险机构准入和质量评价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建立。
根据试点要求,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共有40.5万人。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其中单位(财政)和医保统筹基金各负担30元,个人交纳40元。参保人员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被鉴定机构确定为重度失能后,可自愿选择居家自主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护理3种方式中的一种,每人每月分别享受保险基金提供的450元、900元、1080元三种不同的标准待遇,用于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
据介绍,上饶市目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中,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90%。据测算,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上饶市重度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减轻了33%~60%。同时,也推动了护理产业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该市新设立护理服务机构12家,护理产业的投资规模、床位数量、就业人数均大幅增长。
蒋勇说,上饶市2019年将把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由城镇居民职工参保人员扩至全市城乡居民,以建立制度更加公平、保障更加广泛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