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该省医保管理中心于11月1日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药店购药结算业务。截至11月15日,该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药店购药结算已刷卡3773笔,刷卡金额共4.9万余元。
据介绍,陕西省初步确定19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药店购药结算业务。11月9日,延安市参保职工张明在西安市结算了全省第一笔异地药店购药费用,直接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了支付。目前,该省本级医保系统和延安市医保系统已完成改造,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在定点零售药店享受此项业务;杨凌示范区医保系统和宝鸡市医保系统正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