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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卫生健康委重拳打击骗保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浏览次数:97
    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规范诊疗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集中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对医保基金使用和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检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依法执业。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王桂芬担任组长。

    《方案》规定,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训诫教育;对违法医疗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解除服务协议;对违法个人勒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有责必究,严肃问责;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委。省内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周报告制度,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形成强大宣传舆论氛围。

    该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准入及审批校验、医务人员资质、诊疗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限时整改,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地要坚持依法打击与源头治理并重,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行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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