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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层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92
  医药网11月15日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14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总结改革开放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重大意义和伟大成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续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由此可见,关于带量采购的试点方案已经获得国家正式批准,接下来将是正式推动。     而从该政策上深改会角度去看,第一国家足够重视,是一项国家级战略;第二,带量采购离正式落地已经不远;第三,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定局,关于取消或暂停的说法,可以烟消云散了。     关于带量采购,目前可以知道的信息是:第一,33个品种没有变化,已定;第二,就目前的执行层面,对于此前的方案并未做大的调整。     因此,在此种情况之下,企业应该以更为积极的策略去应对整个带量采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次降价,国家层面的有一定的期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带量采购,国家本质是“探索药价”形成机制。一方面是如欧美等成熟市场一样,让过期专利药在仿制药出来后,不能以高价继续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第二,对于仿制药,期望通过以价博量的模式探清仿制药的相对价格;第三,从制度设计上,挤压掉给医生、医院、养销售代表的费用,逐步规避“带金销售”现象。
 
关键词: 药品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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