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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814家药企产品被要求全国最低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9  浏览次数:109

       这1814家企业,全国最低价要来了。

       要求最低价,涉及1814家企业。

       11月1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填报和联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投标人在12月3日之前完成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填报、联动工作。

       涉及的投标药企共有1814家,包括正大天晴、阿斯利康、宜昌人福等企业(子公司累计计入)。

       据悉,此次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2018年10月31日(含)前以省为单位(范围为中国境内省份,可不包含广东、福建、重庆和军区)集中采购且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外省的挂网采购价和中标价的最低价。

       这意味着,这1814家企业,所有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包括备案采购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都要进行价格联动,且必须是全国最低价,这将成为该省的集中采购价格。

       无论如何,必须全国最低价

       在《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中梳理了以下几种情况:

       因最低价来源省中标状态已发生改变(已撤废)、最低价格已调整或拟调整(已公示)的产品,重新取投标人确认的全国次低价格。

       因全国最低价来源省份报价错误、政策性原因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外省无实际销售记录,且投标人承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以该价格供过货的产品,重新取投标人确认的全国次低价格。

       不同意以全国最低价进行联动的产品,若该全国最低价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实际销售记录的,则企业必须以该全国最低价进行填报并联动;若该全国最低价为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则必须以该价格作为我省 2018 年联动价格。

       其余申诉情况不作为梳理依据,涉及产品按联动要求进行联动。

       如果不如实填报被投诉,经过核查、公示等程序,将会暂停相关产品的在线交易资格。

       转换比换算,继续沿用

       今年,浙江省仍然延续去年的转换比换算。

       填报产品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时,按最小制剂单价计算。以最小制剂单价的全国最低价,乘以该产品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相应转换比进行换算。

       涉及多个不同转换产品,二者比较:

       若其他省(市)的较低,则取其他省(市)的最小制剂单价中最低价,进行换算后填报。

       如在浙江省中标的转换比为30,则需填报的全国最低价取值为来自上海市的最小制剂单价(0.648元);应填写的全国最低价为:0.648*30=19.44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浙江省的较低,分为以下2种情况:同规格下所有转换比均未在浙江省进行过价格联动的产品,直接以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进行填报(无需进行换算);同规格下有转换比已在浙江省进行过价格联动的产品,则取浙江省的最小制剂单价中最低价,进行换算后填报。

       总之,这1814家企业,全国最低价考验,要来了。

 
关键词: 药企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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