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了公示山东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第一批)审核结果,72个药品可直接挂网采购。以下是 公示全文:
相关申报企业:
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经专家资质审核,现对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五批临床用量小药品、第十一批低价药、专科药品(第五批、第六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