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14日讯 近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发布《广州医疗机构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集中议价资质招标项目(CZ2018-1670)中标结果公告》。
▍三家商业公司中标了?
据以上公告,有三家医药商业公司中标,分别是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乍一看,还以为是三家企业中标了广州GPO(药品集团采购),再细看公告内容,其实是中标了广州GPO里面的医疗机构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集中议价资质招标项目。
这是什么东东呢?
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是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增强部分药品尤其是临床必需药品及市场短缺药品等的供应保障能力,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部分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低价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药品等6小类议价品种)的集中议价、采购、配送及供应储备工作。
同时文件明确,本项目仅确定服务资格,中标人取得服务资格并不意味着获得相关业务,招标人将按规定组织中标人开展相关业务。
此外,根据《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本次GPO分六种采购方式。对于上文提到的6小类议价品种,医疗机构可以选择三种方式进行议价挂网采购:
1、委托上述三家中标的商业公司开展集中议价,直接采购;
2、医疗机构自主议价;
3、医疗机构抱团,联合起来集中议价。
即可以由医疗机构委托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公开招标产生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集中议价,并按规定直接采购;也可由医疗机构自主或联合开展集中议价挂网交易。
后两种方式,是各医疗机构此前一直沿用的方式。同时,这种方式也不局限于中标的三家企业,供医疗机构选择的是所有企业。
也就是说,上述三家医药商业公司只是获得了服务资格,可以有机会去负责愿意选择委托议价的医疗机构对议价品种的集中议价、采购、配送及供应储备工作。但是最终议价品种这部分业务花落谁家,还得看医疗机构的选择。
▍医疗机构或倾向维持现状自行议价
有业内人士向笔者表示,虽然对于议价品种而言,医疗机构可以有三种采购方式,但是,据其了解,相当部分医疗机构不太愿意选择委托议价的采购方式。
根据广州GPO采购文件,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选定议价品种采购方式后,原则上一个采购周期内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只能选定其中一种方式,议价品种这6小类必须捆绑选定一种方式议价,不能拆分,且一个采购周期不变。
6小类品种以外的药品及不委托议价的6小类品种,所有配送商都有资格配送。
如果医疗机构选择的是委托议价,具体采购的药品是什么厂家的,降价幅度达到多少,都是看委托的经营企业,那么,医疗机构将很有可能被更换在用厂家的产品。大家都知道,对于上述议价品种,尤其是基础大输液,一般医疗机构是不会随便更换厂家的。
根据议价资质招标文件,中标的企业获得三年的服务资格,但是议价是一年一次,对于被医疗机构委托议价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考核,也是一年一次。
根据议价资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的三家企业的价格降幅分别为4.93%、20.1752%、35%。按照对中标企业的价格降幅的考核,如果医疗机构选择的是委托议价,那么被委托的议价企业为了通过考核,在和生产企业议价的过程中肯定是奔着降价去的,而且有可能比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议价的降幅还大。
例如低价药,在议价降价后的成交价,将作为下一采购周期的入市价。一些生产企业为了维护好自己产品的价格体系,将可能不愿意降价,或者达不到经营企业的降价幅度要求。
截至目前,广州GPO平台还未通知医疗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具体操作时间仍需等有关部门通知。
医疗机构会选择委托议价吗?广州GPO最终降价幅度能够达到多少?随着GPO的推进,这些结果很快将见分晓,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