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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调新农合补偿政策住院补偿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203

    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今年该自治区对新农合补偿政策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提高参合农牧民实际受益水平和看病报销的便捷程度。

  今年,内蒙古参合农牧民人均筹资标准由去年的250元提高到300元。自治区卫生厅提出,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其中,大病统筹基金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70%。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盟(市)内补偿方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8万元,适当浮动乡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自治区、盟(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全区统一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其中,住院补偿苏木乡镇卫生院要达到90%,二级及以下医院达到70%~80%,三级医院达到50%~65%。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蒙中医药服务。参合人员利用蒙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15%。

  据了解,去年,内蒙古在12个盟(市)全面推行了盟(市)级统筹,将新农合统筹地区由原来的98个缩减到12个。 (健康报  生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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