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人心的时刻来了!小编看到这个消息真是感动到飙泪,因为村医转正终于出现了省级动作,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11月6日,甘肃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8〕390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改变全省村医身份!
全省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
全省,对,是全省!
《通知》要求:2019年3月底前,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到明年3月,村卫生室将完全隶属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卫生院合为一体,人、财、物全部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再不是没人疼没人爱的角色了!
重点操作如下:
一、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村医身份转变!
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
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讨实行村医转正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医岗位的吸引力。
按照这种模式,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将可通过招考加分转为正式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未考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也依然可以和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卫生院临聘职工,甩掉个体身份,拥有更多劳动保障。
二、为在岗村医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严格执行退休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甘卫发﹝2015﹞313号),为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在岗村医养老待遇。严格执行乡村医生60岁退休制度,到龄即办理退出手续。
在这个甘卫发﹝2015﹞313号文件中,就乡村医生养老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实行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岗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累计未满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甘肃省在岗村医将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共同负担,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改革既往村医收入构成,统一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
改革既往村医收入构成,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
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每月向村医发放10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甘卫发﹝2018﹞370号)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
村医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为原财政补助部分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部分组成,实行每村独立核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村医岗位补助,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在甘卫发﹝2018﹞370号文件中,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工作人员的待遇考核规则做了详细地规定和要求,分配方法更科学更系统,更大地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村卫生室可申请采购基药以外、符合规定比例内的药品
村卫生室可根据用药习惯和患者诊疗需求,申请采购基药以外、符合规定比例内的药品,以保障村卫生室的用药,特别是满足慢病患者的需求。
乡镇卫生院要统一规范村卫生室药房建设、药事管理,加大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力度,定期集中清理处置过期失效药品,保证群众用药安全。严禁村卫生室违反规定输液。
但有待遇就有责任,村卫生室划归乡镇卫生院后,管理会比以前更为规范,督查也更严格。
五、村卫生室全部医疗收入,原则上每日交至卫生院财务账户
规范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全部医疗收入,原则上每日交至乡镇卫生院财务账户,实行单独核算,经考核后用于发放绩效工资,乡镇卫生院不得无故扣留村医的医疗收入。村医不得私自收费或不按时上交医疗收入,一经发现从绩效工资中双倍扣除。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所辖卫生室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固定资产包括所有政府投入建设的房屋、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对责任不清、资产不明的要尽快划定清楚,统一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村卫生室归入乡镇卫生院后,将成为卫生院的一个派出机构,因此其财务、政府投入建设资产等都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这也是隶属之后必然要发生的事。
六、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督导,每月或每季度一次考核
全面推行目标责任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量化指标。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乡村医生再注册的重要依据。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管理纳入督导考核范围,每半年和年终抽取一定比例村卫生室对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对发现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事实不符的乡镇卫生院及其负责人要严厉惩处,严肃问责。
《通知》规定,2019年3月底前,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对乡村一体化工作进行验收,省卫生计生委将进行抽查,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市、县采取“一票否决”,并在全省通报。
至此,140多万乡村医生期待的转正之路终于从个别县市走到全省,全国还远吗?甘肃省这关键的一步不禁让人为其鼓掌叫好,期待村医转正之路能够越走越快,在更多省铺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