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拉开县域内外、县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有效就诊秩序。”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医疗保障体系不仅保障了群众健康,也促进了行医规范和就医有序。
据了解,浙江于2014年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330万人,全省户籍人口参保率98%;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792元,其中财政补助515元;职工医保和基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0%。医保基金实现可持续运行,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
在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中,浙江医保发挥控成本、降费用、保质量、提效率等新的杠杆作用,加快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纵向统一,缩小省域内医保政策待遇差异;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大病特殊药品和诊疗项目范围,确保抗癌药在全省全面落地。浙江省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过医保机构和医共体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区域内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建立“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副巡视员王平洋表示,将医保费用打包给县域医共体,将倒逼医共体主动做好合理诊疗、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加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理,节省群众看病就医的直接成本。推广住院服务按病组点数法、门诊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等改革,引导医共体实现控制医保基金浪费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双重目标。同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医,节省了交通、住宿等间接成本。
据悉,浙江省将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医共体作为一个统一的医保定点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不单独和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家庭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守门人”;鼓励医共体全面推开慢性病连续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最长可达12周。积极推进医保药品第三方配送,直接将慢性病药品配送到家。力争今年12月底前所有县级医院和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