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6日讯 高值耗材重点品种带量采购即将到来。或终结各地市疯狂议价的行为,招采合一,权利上收。
近日,刚挂牌成立的江苏省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重点品种动态带量采购工作机制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21号),决定在江苏全省建立药品和高值耗材重点品种的动态带量采购工作机制。
图:2018年10月25日上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上述《通知》的开头即提到,要从源头上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总体目标是以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重点品种动态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虚高价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
对于高值耗材带量采购,《通知》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对于实施带量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有重点选择采购金额大、临床使用量增幅超常的品种。
《通知》也明确,动态带量采购工作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采购的具体事项流程按照《2014年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与以往江苏省高值耗材采购有所不同的是,带量采购是以江苏全省为单位与相关省级入围企业进行议价采购。企业根据省交易中心提供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总量,按照量价挂钩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要承诺报价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在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执行的省级中标(入围)价格中的最低价。
报价形成后,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遵循量价挂钩、公平合理的原则,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具体谈判规则另行制定)。
关于价格谈判,一个重点是,近期江苏省各地市都在议价,甚至将高值耗材挂网的入围价格与医院的实际最低采购价调平,虽然规定医院不得二次议价,但这样操作的杀价威力堪比医院的二次议价了。
此次《通知》中明确,经江苏省价格谈判确定的带量采购价格即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不作为省级入围价,各市不再组织价格谈判,禁止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即高值耗材重点品种的带量采购议价大权将上收至评审委员会,议价更加集中和高效。
为公开透明,《通知》在监督实施上提到,评审委员会和省交易中心要密切配合,严格按谈判规则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重点品种动态带量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同时,带量采购的配送事项上也按照《2014年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据华招器械网的分析,江苏带量采购选择的是采购金额大、临床使用量增幅超常的品种,需要平台数据的积累。目前江苏省的耗材采购平台还没有完善,部分地市(南京、宿迁和盐城)数据尚未对接,也缺少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上的采购记录等数据支持,短时间内开展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可能性不大,药品的带量采购应该会先行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高值耗材重点品种的带量采购不仅仅是为了降价,重点是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这个突出问题应当是包含购销贿赂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一句话“按照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意见整改工作要求”。
从这个角度看,江苏高值耗材重点品种带量采购与河南省高值耗材监控双十制度异曲同工,前者是通过以省为单位对增幅超常的高值耗材进行价格谈判,杀低价格的同时清除可能存在的购销贿赂;后者则是重点监控医院里用量大、月排名前十的高值耗材品种,连续出现的品种可能会被认为其购销中有不正常的操作出现,也是要规避购销贿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