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而低价药近年来逐年消失,又成为政府头疼的问题之一。10月30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示完善低价药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就低价药管理做出相关规定:
一、改革低价药品管理方式。
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凡符合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药品,均可执行国家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凡不符合低价药品日费用标准的,不得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
二、建立低价药品动态进出机制。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按照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制定价格进出低价药品管理。
凡参与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的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低价药品相关规定以及我市药品招采办法有关规则,开展低价药品采购工作。
三、密切关注药品价格动态。
药品招采机构、各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对价格波动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药品价格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药品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管理政策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低价药为何逐年消失?
笔者走访药店发现,过去市场上流通的2块钱一瓶的维生素B2片、3块钱一盒的牛黄解毒丸、1块钱一盒的红霉素软膏、2块钱100片的复方新诺明等一度为公众熟知的多种低价药身影早已难以寻觅,和药店采购人员沟通得知,过去很多疗效不错的低价药,多数已经面临断货,有的已经很难再买到。
低价药去了哪里?
去药店买药,我们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针对一种病症,药品种类可能琳琅满目,价格却往往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经常买药的一些老顾客可能会疑惑:原先疗效不错的一些低价药究竟去了哪里?是彻底消失了吗?未必!
“老药”换”新药”,涨价几十倍
事实上,随着我国药品研发能力的提高,市场上针对同一病症的药品可选择范围确实越来越大,不少新药和特药推向了市场。
但是这么多的药品中,针对同一病症的药,有相当一部分成品制剂药的原料可能是同一种,或者说有效成分是同一种。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有不少低价药采取了“老药”换”新药“的做法,换个包装,或换个剂型,药店采购价格就开始蹭蹭上涨,再到药店销售给公众时,药店的零售价格更是涨价几倍,甚至几十倍。
以维生素B2磷酸钠和维生素B2注射液为例,因为这类药的有效成分都是维生素B2(核黄素),磷酸钠是该药的辅料,所以这种药本质上是一类药。
同时,两种药的主要功效都是用于治疗各种维B2缺乏引起的口角炎、唇炎、舌炎、眼结膜炎及阴囊炎等疾病。
但是维生素B2磷酸钠与维生素B2注射液两种药虽说本质相同,价格却相差很多,前者是后者价格的几十倍。
当然,不同的药也会考虑到患者的给药方式,制药工艺略有差别时也会导致终端价格的波动,但实际情况中,这并不是此类情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类似的还有葡萄糖注射液与转化糖注射液,同样剂型下,后者价格是前者的约10倍。
而类似的换一种包装,或者换一种剂型,“新瓶装旧药”去销售的药品也并不少见,但对于这些现象,老百姓往往不明所以,药价趋高时,药店也表示很无奈。
低价药难觅,客观看待
低价药身影难觅,既有药企的苦衷,也是我国医药产业市场发展的结果。对于药企来说,药品价格上涨,多数有几种原因:一是环保压力、政策压力等因素下导致生产周期延长,销售费用提高;二是原料药成本上升直接导致成药制剂价格的不断上涨,去年到今年表现尤为明显三是市场竞争及其它因素。
以扑尔敏(马 来 酸 氯 苯 那 敏)为例,价格上涨近60倍,波及到2000多种感冒药市场,而且都是用量非常大的药品,如小儿氨酚黄那敏、美敏伪麻口服溶液、咳特灵胶囊、鼻炎片等。
对此问题,药店经理人曾做过相关投票,半数以上观点认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涨价也是必然,但是应该有合理区间,不应该疯狂上涨。尤其是一些直接影响公众生活质量的抗癌药、慢病用药,政府应该给予更多支持。
对此,根据人民政协报发布的消息得知:近日国家医保局和一些企业已经达成协议,17种抗癌药品平均降低价格56.7%,被纳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
政府作为买卖双方的平等主体谈判达成协议,于企业虽然降了价,但是进入医保目录,开拓了市场;于政府扩大了医保目录,为人民健康做了实事,产品降价也缓解了医保资金的压力,是个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