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通知,执业药师不在店,暂停药店医保定点资格。
10月2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下发日执行。
▍药师一年三次不在店,暂停药店定点协议3个月
通知提到,定点医疗机构被查实发生下列行为的,暂停定点协议:
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年度累计达到三次的,暂停定点协议3个月;
定点医药机构购进药品无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串换日常生活用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等行为的,暂停定点协议3个月;
定点医药机构骗(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累计不超过1万元(不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累计不超过2000元(不含)的,暂停定点协议6个月。
▍一年9次不在岗,药店定点资格彻底取消
定点医药机构被查实发生下列行为的,终止定点协议,且1年内不再受理定点评估申请。
其中提到,定点医药机构年度内实际暂停定点协议累计达到9个月、定点后被暂停定点服务累计达到12个月(含)以上、连续2年处以暂停定点协议累计超过9个月(含)以上或连续3年每年都被处于暂停定点协议的。
也就是说,零售药店一年内被处罚3次,实际暂停定点协议累计达9个月,将被终止定点协议,且一年内不能再进行定点评估的申请。
江西省景德镇此次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是从暂停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入手。在其他地区,更有曝光挂证执业药师、撤销药店GSP认证证书、追究刑事责任、禁入行业等手段。
▍为了药师在店,办法多
实名曝光
以广东省为例,一年7次通报挂证执业药师。10月25日,又通报了3名挂证执业药师,并要求辖区各市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执业药师资格。
辽宁省药监局也发布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
撤证
2018年6月27日,新疆药监局发布整治执业药师挂靠兼职的公告,指出凡查实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靠兼职的,一律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论处,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该执业药师持有的《注册证书》予以注销,并在自治区药监局网站予以公告。
追究刑责
6月15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集中治理药师挂靠行为的通知,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其中提到: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入行业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药监局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信息公示表”,3人因生产、销售假药被10年内禁止进入医药行业。
挂证的执业药师,即便可能并未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也因挂证受牵连,被禁入行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