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标准和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对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与残疾类型和医学诊断相对应的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4万元;对具有适应证的听力残疾儿童,每人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并给予两万元的手术等费用补贴。自行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残疾儿童购置人工耳蜗,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对具有肢体矫治手术适应证的残疾儿童,每人给予最高1.2万元和6000元的补贴,分别用于手术(含术前必须检查)和术后院内康复训练。每人累计享受不超过两次。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儿童还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高6000元的补贴,用于接受康复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从婚前孕前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儿童残疾筛查干预等环节着手,加快建立新生儿和儿童致残性疾病、出生缺陷的早预防、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