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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价格谈判正式执行!医保主导、必须两票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0  浏览次数:80
  医药网10月29日讯 医保局主导的耗材招标、价格谈判正式落地。     10月26日,福建省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印发《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正式执行医疗耗材阳光采购和联合谈判入围结果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始对此前耗材联合谈判的第一批入围结果正式执行,执行时间自2018年11月1日起,过渡期一个月。       这份《通知》要求宁德市的22家定点医疗机构优先执行联合谈判结果,不得标外采购。虽然是一个地市的政策,却是“医保局主导耗材招标、制定价格”的落地、推进。     宁德市医保局的《通知》在医疗机构采购渠道、采购价格以及耗材配送上都给出了明确规定。     如,采购价格上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耗材,如果宁德市联合谈判价格小于福建省级平台阳光采购价格的,要按宁德的谈判价格执行;否则按省级价格执行。     此外,明确耗材采购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并鼓励实行一票制。配送企业要选“属地企业”,一家生产企业只能指定一家(最多不超过两家,其中同一注册证产品只能确定一家)配送企业配送其所挂网的耗材。     这些都与此前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文件规定一致。     今年7月23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对福建全省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耗材实施采购结果全省共享。耗材生产企业或进口商以及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福建省级平台进行申报交易,产品未申报,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采购的范围不仅包括高值耗材,还包括普通耗材以及检验试剂。     现在来看,福建的共享价格更像是一个数据库。福建省医保管委会通过各统筹区组织开展的耗材谈判形成的采购价格、省级平台采集的省内外耗材采购价格以及省级平台牵头通过谈判、竞价、询价等方式取得的采购价格组成这个数据库中的耗材价格,全省共享。     在配送管理上,将福建省划为11个片区,遴选属地企业配送,要求两票制并鼓励一票制。     在货款结算上一大突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结算的原则,由各级医保部门与耗材生产或配送企业统一进行阳光结算。在此项措施实施前,继续延续原货款结算方式。     此次宁德市医保局中的《通知》中则提出“积极探索”上述结算措施。     实际上,9月14日,宁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领导小组发布耗材谈判的正式入围结果,这一结果是在此前拟入围的结果中经申投诉后得到的。     从当时公布的申投诉处理意见,碧迪上海、苏州林华、南京宁创、柯惠医疗、山东威高和浙江康德莱等公司的均有申诉,不少产品也又经过一轮降价。如强生(上海)的一款不可吸收缝合线带针(不锈钢线)产品入选产品价格从61.9调整至41.32。     国家医保局已在三定方案中指出,国家医保局主导耗材的价格制定和招标等,采购权、支付权全部集中至医保局,“谁买谁付钱”终于落地。而宁德市此次正式执行耗材谈判入围结果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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