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6日讯 福建省卫健委、医保局挂牌日期,确定了。未来两个月,这些政策要出!
▍福建卫健委、医保局,一个月之后挂牌
日前,福建省政府官网公布,《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民政厅承担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组建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
统一要求1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三定”工作。
国家机构改革逐步落地实施。
▍两个月之内,这些政策文件要出
根据中央今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福建要求省卫健委和医保局11月中旬之前挂牌,和国家要求的时间点一致。
年底之前,各个省份的卫健委、医保局都将完成组件挂牌工作。
除此之外,到年底之前,还有这些政策值得关注。
根据国办8月8日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未来的几个月: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会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将联合发布新的基药目录。
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将制定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改革方案。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将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