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悉,该院近日接到云南省医保中心通知,从10月1日起,云南省将实行医师累计超量开药处方信息系统提醒制度,参保人每次开药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用量。从2019年1月1日起,省医保结算信息系统将对累计超量开药按自费处理。
云南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解释,对医师累计超量开药处方进行信息系统提醒,是为了让医师全面掌握患者历史就医记录,保证合理、安全用药。避免医师在对患者既往就医开药情况不知情下重复开药、超量开药,造成医药资源浪费和医保基金流失。该负责人解释,医保系统将按照药品说明书允许的最大服用量进行超量提醒,并非限制医师开药和患者服药。
该负责人表示,省医保中心将处方最大开药量延长到30天,以方便患者开药。参保患者可提前开药,只要既往开药剩余量加本次开药量合计不超过37天服用量,均不作累计超量开药提醒。医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药量均做统计,并将就医记录推送给医师作为开药参考。凡是出现累计超量开药的处方,系统会自动提醒医师超量开药的数量。医师根据提醒向患者做出解释并修改处方,以避免出现超量开药。(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