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民政厅、慈善总会联合召开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政策视频培训会,对新修订的《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进行解读。《细则》明确,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政策将与医保、大病保险政策等有效衔接,让更多患儿享受到快捷、公平的救助。
此次修订的《细则》共有4个亮点:修订了患儿救助条件,家庭经济状况和大病范围设置更加合理。修订了救助标准,慈善救助更加精准。修订了申请、救助程序,提升了慈善救助时效。修订了资金构成和省级资金承担比例,资金募集更加灵活。例如,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40%,其中,省级慈善救助资金救助自负部分的28%,救助上限为6万元,进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术的患儿,经申请报批后当年度救助上限为12万元;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救助自负部分的12%,救助上限由各地根据当地资金募集情况并按比例参照省级救助上限制定。
据介绍,2010年,江苏建立全省统一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截至2018年8月,该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共救助患儿21973人次,省级发放救助金1.62亿元,个人累计救助金额最高达40多万元。(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