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5日讯 在中药材道地产区搞GAP种植规范发展之路,对提升中药材质量而言,无疑是最有效的办法。
但是,偏偏这个“最有效的办法”,自2002年始施行以来,迟迟进展缓慢、成效甚微,甚至连相关认证工作不得不于2016年2月3日予以发文叫停。
那么,到底是哪些原因导致中药材GAP种植规范进展工作受阻,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呢?
在很多人眼里,包括一些行业专家,基本认识是一致的,笼统地讲,即:企业投入资金大,回报低,成效不够显著且加重了企业负担。有些企业仅是为了获得认证而努力,因“维持”过程艰难,认证过后无心继续、疏于管理便慢慢放弃……于此才致使这项“有意义”的工作流于形式难有进展!
也确实,以上所举皆是客观事实,但这只是一个概念,缺乏相关细节支撑。下面,笔者愿意把自己近几年考察、了解的情况,从几个方面给大家阐述分析一下,以作探讨、回顾。
▍原因一:GAP种植,提高了药材质量,却没有给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就实际情况而言,建设相应药材GAP种植基地,不仅需要企业投入很大的资金和精力,由于很多生产企业所使用“中药材品种繁多、甚至有的多达上百或数百个品种…”,而GAP基地种植面积、品种毕竟有限,企业也无能为力将自己厂里的生产需求,全靠自己种植供应。所以企业用于生产中的很多原料还得从市场上采购。
另外由于GAP属于规范化种植,不仅需要在药材种质种源选育上投入研究及经费,而且农药化肥等使用上均有要求或限制。
换句话说,药农胡乱喷施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药材获得了高产,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GAP种植规范基地的“回报”,却因为不能“滥使滥喷”反而有时是“减产或低产”的!低产量,就意味着将堆高成品的成本价格,而堆高了成品价格,就意味着在市场失去竞争力!
去年夏天,笔者以顾问的身份,陪同某企业搞溯源的专家对某省金银花产地做了考察。期间,当地一位主抓经济工作的老干部,就这方面问题跟笔者一行做了详谈。
2000年之后,曾有多家药企到该产地搞GAP种植基地,但却以失败告终者居多。主要原因,就是前期租地、雇工、育苗、管理投入资金较大。等后来3年后金银花蓓蕾朵朵,初见成效,似乎有了盼头,但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那十余年间的金银花价格持续低迷沉稳,种植基地的金银花不算前期投入,合算当年剪枝追肥管理、雇工摘花、炕制等各项费用成本,几乎与在市场购买价格不相上下。
从企业的投资方面来看,建GAP基地是做了“赔本买卖”;从药典方面来看,无论是GAP基地的还是药农散户的药材,只要是合格的都能用!在成品药上,于用药单位而言,国家或相关医院、药房,当时也没有给那些搞GAP种植基地的药企什么“优供权、优价权”。
来源质地不同,销售竞价上却处于一个起跑线!许多药企自然意兴阑珊,放弃GAP种植基地,也就成为当时之“首选必要”了!
▍原因二:公司+农户模式,对企业产生限制,但对药农并没有“约束力”!
对于企业而言,要想搞好GAP种植,而又不想前期投入较大成本,并且省心省力,最好是走“公司+农户”的路子。即:我签单、你种植,我指导、你管理=大家基地共建、双方共同受益!
但这种模式虽好,往往在实际运行中常常“走样”或偏离双方原先约定的“预定轨道”。
近年笔者在云南、四川、山东、河南等多省份考察时,亦多次发现了这样一个普遍性问题:公司+农户到底是在约束谁?
答案只有一个,这种形式往往是在约束公司、企业,而非农户!如果产新期间药材降价了,企业跟药农签订的合同价格当然有效,将是直接“保护药农利益”的一纸护身符,一切必须按合同执行!
那么,如果药材“涨价了”呢?——情形大变!
一位在企业多年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单位过去就在某山区建立了一个药材种植基地,并与当地农民签订了“公司+农户”订单——企业先期牵头建立种植基地,整合规划好后再把基地化整为零“分割”承包给农民,农民在企业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田间种植、管理、采收,按议定方式,等产品出来后,既按合同定价把收成的药材卖给企业。
如此本来是一件相得益彰、双方互惠互利的好事!但“不幸”的是,两年后药材产新期间涨价了,原签订30元公斤回收的药材,市场价格突飞猛进达到了55元公斤。
起初,还有零星种植户不好意思,拎着一点半点晾晒或炕制加工好的药材,到企业设置的收货点按合同价“交割任务”,到了后来,光瞅见农民在地里采摘、采挖鲜货搞得热火朝天,却极少有人送来成品干货“履约”执行合同。
什么原因?
一打听,原来是外地产区或市场“窜过来”许多药材贩子,价格给的奇高。你企业按“合同”办事给30元公斤,人家没“合同”的给价40元公斤,于此诱惑之下,农民何乐而不为?这个时候,合同就成了一张废纸。那么多的药农,共同用“委婉的方式”抵御“履约”,法不责众之下,你企业一家一家找谁说理去——累不死你!
有时候,企业人员明明看见某些商贩才刚刚从农户家里运走一批药材,人家药农就是死不承认,嘴里却还辩解说:“我也想按合同办事卖给你们,可地里就产那么点货,没有量咋办?我拿啥卖给你!”
是啊,没产量咋办?——你说一亩能收成300公斤,人家说100公斤的收成都不到;你说人家不履行合同私售违约,人家说没这回事——你能咋办?
到了这个地步,就是请镇、村干部出面“调解”,也只能采用“折中”办法:农民卖货,同样的价格,流动小贩靠后,签单公司优先。
可是你能“优先”吗?——不能!人家流动小贩满村串着“上门收购”——你企业能做到吗?做不到!
农民瞅着好卖,萝卜快了不洗泥,货不足干就出售,小商贩拉回家自己可以“重新复晒”——你企业能做到吗?就是想“复晒”,一时三刻到哪找“大晒场”去?
行情“乱市”之下,小商贩以质论价,什么好赖规格都敢要,你作为生产企业,非药用部位、杂质方面肯定有规定标准限制,自然不敢“高低规格好赖通盘接收”,质量上如此“难讲话”,一样的价格药农又怎会乐意“卖给你”企业呢?
当然,像这种情况,短期来看,似乎是农民占了便宜,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吃亏”的还是农民,你一次出现“背信弃义”,还有哪家企业愿意与你牵手长期合作共赢?……
▍原因三:道地产区的GAP种植,不代表生产的永远都是优质产品
从乐观的一面去讲,中药材GAP种植,所生产出的中药材,自然其质量要超过那些药农散户“不以道地产区为准,南辕北辙的盲目扩种,以及胡乱喷洒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种植出的中药材质量要好太多。
但是,乐观归乐观,有时候一味地乐观也改变不了相应残酷现实的存在与发生!换句话说,老天不会因为我们有乐观的心情,就愿意给我们GAP种植基地乐观的结果!
例如:生长期的自然灾害、采收期的阴雨连绵等,都有可能造成GAP种植基地的中药材“地上部分”花果、茎叶、籽仁类品种出现质次、灰斑、色残等不符合药典要求现象。
而那些已经生长到种植年限,需要及时采挖的“地下根茎类”药材,或会因为雨水连绵造成推迟采挖时间,而导致药材出现“自然退粉”形成“木质化”状况,从而给产品带来“成分含量不足,或性状、灰分、浸出物达不到药典标准的遗憾结果。
类似这样的状况,企业是将药材按照GAP规范种植“种”出来了,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功亏一篑。下面的问题,就是怎么“处理这不合格药材?”——扔了?可惜!不扔,本身已经不符合药典怎么使用?
本来企业下功夫搞GAP是想提高原料质量,最后却一不小心“捞”了一批“拎不起放不下”的烫手热山芋——这难道不是许多企业放弃GAP种植的一大原因?
▍原因四:许多中药材品种不能“重茬”的魔咒,阻碍了GAP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另外,这十几年来中药材GAP种植规范方面之所以进展缓慢,与很多中药材品种在种植上不能重茬复种亦有一定原因。
例如河南焦作的地黄,为了减少土壤中病菌与病虫害的发生,改善调整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一年种植,必须10年不得重茬。
而如果想要真正搞好类似地黄这种品种的GAP种植发展,相关企业必须年年更换基地重新选址才行。
但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法“固定地块”进行规范种植的方法,不仅会叠加企业GAP投资运行的成本,解决“每年一次的易地置换”程序亦繁琐复杂,需要基地种植企业“卧薪尝胆”、提前几年对此循环更地模式有所布局。
并在当地村镇政府、农民相互协调的情况下,进行先期搞好土地“备份、预租”事宜,在签约等待过程中,还要及早对产地农民在农药、激素喷施方面进行相应的限制约束才行。
否则,根据农民喜欢对农作物大剂量、无节制的使用杀虫剂、植物激素的习惯,这遗留的“农残”问题对未来基地药材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另外,随着新基地选址的到来,企业还需要重新对所选择地块土质、环境等数据,再次重新进行土壤检测分析、论证!……
如此费工费时费钱费力,自然令很多企业踌躇不前、望而却步,同时也确实成为了这十多年来,中药材GAP发展的一种阻力。
但是,不管GAP实施工作中有多大困难,也不管当前或未来我们有多少畏难的情绪或说辞,GAP认证取消≠连同GAP种植规范进程一并中断!诚如本文开头所言:中药材于道地产区建立相应GAP基地,是保障中药材本身质量、品质最好、最有效的手段或措施之一,这是毋庸置疑的!
亦因此,在曾经的过往时段里,虽然我们行业或许多企业,亲身体验或感受到了太多中药材GAP种植规范历程中迂回曲折、艰难的一面,但相信在未来随着相关部门的有效引导,以及行业中药溯源制工作的协同和GAP自身对“起点”定位的不断修复与修正,我们有信心看到:未来的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必将会雄风大振、昂首阔步、呈现一往无前的大发展之盛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