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7日讯 国税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严打“假企业”虚开发票,医药咨询公司倒闭潮要来!
▍四部委严打虚开增值税发票,为期两年
日前,一份国税湖北省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医药咨询行业专项风险应对工作的通知》中,审计署将这类公司的行为定性为“过票洗钱”,引起行业强烈关注!(详见《大地震!医药咨询公司遭清洗?!审计署已定性》)。
这件事的背景,源自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部署的“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
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靶向整治,针对的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等,医药CSO是其中一个领域。
▍湖北动手了
湖北国税局文件下发后,有微友向赛柏蓝透露,动手了!开查CSO,重点查四个方面,如果企业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清白,虚开发票就是板上钉钉——判刑、罚款。
查经营场所
要求CSO机构必须有经营场地,并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包括:固定资料明细账复印件,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如是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孵化器孵化企业,提供孵化合同。
查业务流程
要求CSO机构必须详细描述其业务流程,并提供举证资料,包括:
《业务开展流程的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向医药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推广服务费、广告服务等业务流程;说明中必须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员,附人员身份证号码及公司所任职务。
公司业务开展的内部管理资料。如公司内部业务管理规范或工作要求或者是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如这些都没有,企业需要提供业务开展流程的详细说明。
查成本费用
机构涉及的成本费用也需要提供证明资料,包括:
存在服务外包行为的,提供服务外包合同、服务外包记账凭证、受托方开具发票的复印件和付款凭证;
无服务外包行为的,提供成本费用的记账凭证,相关人员的工资付款凭证和医保社保缴纳凭证。
查销售收入账目
CSO机构提供服务后取得的销售收入也须提供账目明细,包括:
账目明细,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现金”及相关科目以及“销售费用”、“销售成本”等科目对应明细账复印件。
被调查发票对应的购销合同、记账凭证、发票记账联、服务达成的证明材料;调查发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提供收款银行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卡号说明材料。
提供销售环节收款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应收账款、已收账款、应收未收款原因。
▍14万家医药CSO,已经消失了3万家
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有14万家医药CSO企业,其中有49413家在2017年注册成立。
湖北国税局统计,2018年1-5月份,湖北全省共有5397户医药咨询行业纳税人,涉及开票金额30.9亿元,税额9258.2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766份,金额5.3亿元,税额1592.7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0712份,金额25.6亿元,税额7665.5万元。
短时期开票金额爆发式增长,难免有过票洗钱的嫌疑。据医药CSO联盟统计,目前已有近3万家的CSO各种违规半路“失踪”。此次湖北国税出手,乃至全国行动,肯定还会有一批公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