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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用医保推动抗癌药降价 已有企业下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86
  医药网8月7日讯 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方案,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2018年9月底前完成。     最近,国家医保局启动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医保准入谈判等多项工作,推动抗癌药降价。目前,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方案,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     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医保局推动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据了解,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下调。同时,探索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已启动2018年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目前已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药品,具有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特点,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等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关键词: 医保;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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