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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受理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97
    近日,上海市全面受理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申办,为“最柔软的人群”提供最安全的照护。据悉,上海市政府于今年4月印发“1+2”文件,即《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区新建配套幼儿园时落实托班建设要求;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公益性托儿所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缓解入托供需矛盾。

    “1+2”文件颁布3个月来以来,该市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联合推动整个托育工作的稳步开展。浦东、徐汇、静安、黄浦和闵行5个区先行试点,成立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终端设备,针对不同的托育机构类型,明晰申办流程,提供政策资讯和指南查询,全程智能引导及短信提示,为举办者、家长和管理者提供服务。现已新设11家登记备案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

    “1+2”文件对从业人员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富有爱心、热爱保育工作,而且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0课时。培训中增加了从业人员入职前心理测试模块,对学员心理健康进行评估;职业技能培训后又开展职业道德课程,搭建职业道德培训机考平台,考核合格后颁发“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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