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联合自治区医改办、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今年广西将在全区开展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阶段性总结评估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已经确定的补偿政策,对未补偿到位的设区市、县(市),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100万以上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
《通知》提出,2018年,全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体增幅要求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门诊次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要逐步下降。推进100个以上病种的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总结柳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按病种收费、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和数量。开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