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诚信档案加强履约管理的通知》,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履约管理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一旦发现违约情况,由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签订的培养协议向发生违约行为的定向医学生追缴违约当日前已享受的减免和补助费用(含规范化培训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费用)违约金。此外,诚信记录表装入毕业生档案(学籍档案),待大学生诚信平台建立后再录入其违约失信事实;服务期限内(6年)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单位对其失信行为视为考核考察不合格;服务期限内(6年)参加全科医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予以注册;服务期限内(6年),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将其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
《通知》所说的履约管理对象,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支持的以下定向医学生:在高校接受学历教育的2010级~2017级定向医学生,包括2015年~2017年已按期毕业并由定向服务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定向医学生;2018年及以后录取的定向医学生。(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