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天津等多地出台了有关处方外流的政策文件。例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通知》指出,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以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可以依托信息化条件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
根据商务部6月22日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十三五”期间,医保控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药占比限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新医改政策陆续实施,间接推动了医疗机构处方外配进程;部分区域积极探索医院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店零售信息共享,开展了门诊特病、慢病定点药店医保结算试点,直接推动患者向零售药店流动。
“在此背景下,处方外流预计一年可达3000-5000亿市场规模。”成都新医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泉源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顾问夏军告诉健康界。
处方外流多方受利
“在美国,医院不需要像门诊这样的药房,第一患者可以在药房直接购药或者药房送货到家,第二是有商业保险,指定哪些药房配送药。我国也是这种趋势,比如门诊的处方外流,由社会来对接,患者拿到处方后可以自己选择药店或者电商进行购买和配送,促使医院药占比下降。”夏军认为,处方外流是医药分开落地的有效途径。
和他持同样观点的是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易复诊总经理马光磊,“目前新医改的核心是‘互联网+’,包括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药,在后者的改革中需要完成医药分开,而处方外流可以满足百姓对便利购药的需求。”
那么,处方外流在便民方面有哪些体现?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黄云旗在此前“梧州模式”成果展上向健康界表示,“首先,拿慢病病人来说,他们行动不方便,每次到医院开药,开了药以后再去拿药,患者为了拿日常要吃的药,每个月要跑两三趟医院,而处方外流后,他可以自由选择药房,省时又省力。其次,大医院人满为患,我们之前统计过,病人在医院等候取药的时间大概需要20-30分钟,排队浪费很多时间,现在患者可以到平台药店去拿药,也可以在医院里拿药,明显地缓解了医院排队等候取药的状况,也让门诊病人的人流量明显减少。”黄云旗补充道,之前大家都在排队而且等候时间长,容易产生摩擦,处方外流后发生的医疗纠纷也减少了,医院门诊更井然有序。
对于医院而言,黄云旗说:“我国目前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后,医院对于药品的管理越来越严格,进而药占比降低了。”对此,夏军也表示赞同,“药品零加成,卫生系统对医院药占比、药品增量控制很严,这是对院长的考核,因此院长也愿意把门诊药房引流到社会。”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药品市场规模将增至1.76万亿元,受政策因素影响,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突破1300亿元。华创证券的研报认为,如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将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将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方终端等承接。
“零售药店尤其是连锁零售药店是处方外流的最大获益者。”夏军解释道,零售药店拥有非常好的业务基础,能够有序承接患者对药品和药事服务的需求;其次是国内零售药店覆盖率较高,可顺势成为居民购药的首选;其三是在信息化工具、处方流转平台等助力下,零售药店的竞争力正得以增强,能够为居民提供更多样化、精准的医药和健康管理服务。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明确表态支持医疗机构门诊药房剥离,包括:海南、天津、新疆、山西、宁夏、辽宁、江西、陕西、黑龙江、福建、重庆、内蒙古、云南、西藏、安徽、江苏、湖北等。尽管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任务时间表,但全国超半数省份的明确支持,表明门诊药房剥离已经大势所趋,而一旦改革范本出现,则有望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复制。
另一方面,从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伊始,药房托管便开始在全国半数以上医院或明或暗地推广,而政府的初始态度亦是不支持、不反对。但药房托管有背于医药分开的初衷,它只是使医药间的“灰色区域”发生物理转移,并不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国内“以药养医”的现状。
药房托管这个“医药分开”的产物一直颇受争议,近年来,随着暴露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各地开始纷纷叫停药房托管,这对剥离之后处方流转怎么走,提出新的考验。
探索合规模式
“大势所趋之下,便民是主要利好,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的引导和规范,来保证它的有效运行。”夏军如是说。
数千亿的处方院外化市场快速生长,药企、药店、流通企业、互联网公司纷纷把眼光聚焦在这个市场,然而受限于技术、运营门槛,以及以利益为导向带来的无序竞争,未来处方外流市场的发展或将呈现区间震荡,但终究会走向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马光磊认为,处方外流的市场将留给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促进处方外流规范化发展的企业。“在过去的医药分开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如纸质处方外传,患者拿着医生的处方去找药;医院指定特定药房取药以及远程开方。处方外流市场增长的核心原因来自于政策推动合理的医药分开,并规定了处方究竟如何外流。整个处方外流市场正处在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化生长的过程。”
在迎接处方外流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尝试,常见模式包括“医院-药店”模式、医院药房托管模式、“医院-社保”模式、“患者-社保-药店”模式和“医生-药店”模式,这五种模式都存在或轻或重的弊端。
其中,“医院-药店”模式因指定购药地点剥夺了患者选择权,且开方数据不可记录和管理;医院药房托管模式容易变成变相的二次议价,利益输送商业托管后利益不足,难以维系;“医院-社保”模式未能链接药店消费信息,不利于患者选店和监控报销执行情况;“患者-社保-药店”模式用“三定”来核验处方真实性、效率不高,适用范围较小;“医生-药店”模式则非面诊非复诊的远程开方存在很大危险,用药合理性难以监管。
院外处方流转平台是近年兴起的一种新模式,即第三方公司搭建平台,为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供信息化、患者管理、数据管理等服务,有望成为处方外流突破口。
“处方信息是三医联动的切入口。”在马光磊看来,国家政策多次提到探索处方信息、零售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共享,所以打通三方信息共享,是现在国家政策的主方向。
云南鸿翔一心堂董事长阮鸿献也认为,第三方处方共享平台的搭建应高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医院外延处方流转应做到“责、权、利”清晰,建立多方审方系统和销售监管体系,建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并向监管部门开放管理权限,以确保患者合理安全用药。
“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符合医改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医院和药店的效率。”梧州市卫计委书记谢英表示,这需要医院、药店、医保三方共同携手,打造完整的服务链条,“同不同意处方外延,在医改牵头之下,需要多个监管部门共同论证,缺一不可。”
以梧州市为例,据了解,整个处方共享平台运转过程中,卫计委通过规范诊疗行为,保障价格透明,提升医疗质量;社保部门通过确保处方信息真实,统筹报销并进行有效监管;食药监局通过审核认可药店资质,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多部门共用监管,进而确保用药的处方行为和供应药品的行为是合法合规,保证同质化,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谢英补充道。
“目前来看,只有个别城市打通了医保统筹结算,全国大规模覆盖还没有。”夏军分析称,但处方外流已经大势所趋,打通医保指日可待。(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