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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耗材危机!四川拟规定:用多了,医生、科主任扣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6  浏览次数:101
  医药网7月11日讯 神药当道,被拉下神台了;抗生素滥用,已经限抗了。     而在医疗器械领域,针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问题,也正在遭遇一波又一波的严控压力,行业除弊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     继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河南省南阳市和开封市之后,四川省也要拿出具体的措施来了。     日前,《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对外征求意见。     依据征求意见稿,医疗机构存在“耗材占比不达标”或“检验占比不达标”的,由卫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同一指标累计三个季度平均值不达标的,对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2分,并视节启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巡查式评审等。     医务人员“产生不合理高值耗材使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不合理行为产生医疗费用的1-3倍扣减责任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并全院通报批评。     医生滥用高值耗材会被扣钱,而当年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的,要被诫勉谈话,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推荐评选各类专家、人才及荣誉称号和申报考试、评审、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产生不合理行为的次数取消医师注册和备案的所有执业地点3-6个月处方权,及离岗接受培训。     此外,一个监管周期内科室出现“产生不合理高值耗材使用”行为两次以上的,按不低于5%的比例扣减科室主任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节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停职、撤职等处理,组织对科室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离岗再教育。     四川省的上述拟出台新政,对医疗机构、医生、科室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的行为,均予以了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一新规背后,是四川省对医疗综合监管制度的创新,对医疗控费的重视,从严、倒逼医疗机构和医生规范执业,减少“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等不合理行为。     据悉,四川省开发建立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医疗”三监管平台),成为国内首个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有力工具,并在2017年接入省、市、县级医疗机构,2018年还将接入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该平台依托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统计直报系统、医保系统、药械采购监管平台、医师网上注册登记等数据,结合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疾病风险调整、大数据挖掘等方法,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用药、高值耗才使用、医疗费用等指标进行分析,对出现预警指标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成核查整改,并组织裁定处罚。     与“医疗三监管”平台相配合,四川省还出台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责任追究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责任追究措施。     四川省的医疗“三监管”平台目的性很明确。而自该平台建立后,截止今年全国两会时,省级平台就已累计采集分析数据12亿余条,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核实183次,整改不规范医疗行为3.8万余条,判定不合理医疗行为262例,处罚医务人员164人次;市级平台发现疑似问题线索10105条,组织现场核查21批次,整改不合理医疗行为8408例,裁定判决不合理医疗行为163例,处罚医务人员33人。     医疗“三监管”平台给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用药、用耗行为套上了紧箍咒。无论是三甲医院还是下面的基层医疗机构,无论公立还是民营医院,医务人员的每一次诊疗行为都在数字智能化平台监控之下,很难漏项。     而正在征求意见的《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与“医疗”三监管平台息息相关。根据征求意见稿,它将替代2017年11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责任追究处理办法(试行)》。新规出台后,旧规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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