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沪工商局查处四则医药保健违法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3  浏览次数:195

  2月20日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本市近期的广告监测发现,本市少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广告违法现象突出。目前,市工商局已对“育生堂金补口服液”、“玺源堂蜂胶皇”、“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上海天大医疗美容医院”等医药保健类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且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经市工商局调查,“育生堂金补口服液”、“玺源堂蜂胶皇”等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反以上规定。“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上海天大医疗美容医院”等广告则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项目,不得涉及相关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不能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也不能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上海政府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