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了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等10项主要任务。
到2020年,广东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基本覆盖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这意味着,继今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后,广东率先在省级层面作出了具体部署,省卫计委、药监、医保等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执行文件。
药品供应步入“互联网+”时代
《计划》提出发展“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明确加快广州地区药品采购平台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良性竞争机制。
也就是说,广东在药品采购方面,多个平台共存已是事实,而且这些平台还要发挥协作作用。不仅如此,《计划》还在国之政策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或延伸,比如:
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提供审方、合理用药咨询和精简处方等社会化药事服务。
推广智慧药房,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传统药品保障流程,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
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
为了消除大众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顾虑,《计划》明确指出,依托医疗机构、医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医疗健康服务全流程监管。
《计划》强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尽快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要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要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原则上不得出境,确需出境的应经过安全评估。
接下来,电子化政务系统还将得到充分利用。比如“数字政府”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等公共支撑平台,集约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公用基础设施。而在全民健康上,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规范数据采集,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
同时,《计划》为了加快诊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医学设备深度融合,明确组建各类“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平台。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临床辅助决策系统、智能化医学设备,实现医疗健康服务快速、便捷、精准、智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影响“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医保支付壁垒,此次《计划》提供了解决方案,明确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利好已来!新业态加速布局
广东“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先行先探,或许能为其他省份提供良好的参考对象。其中牵涉到的医保对接、社会力量和智慧药房等,或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 全方位地进入新时代。
在国家、省级等多重政策给力、企业发力等多重因素助推下,2018年有望成为“互联网医疗”爆发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观明认为,广东的政策及时、实在,将破解“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中的障碍,广东“互联网+医疗健康”或出现爆发性发展。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同样需要在细分领域深耕,例如在“互联网+药品流通上”,去年年底,广东省药监局率先推出药品首营资料电子化技术指南,明确全省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