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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两年成效显著 2011攻坚年需新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05  浏览次数:250
    到年终12月,2009年初开始的3年新医改已走过了近2/3的路程,各项政策在近期密集出台,全国上下都很关注这项事关民生的改革进展和成效究竟如何。

  两年了,新医改方案“公益性”的总基调没有变,在近期发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这个特点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两年来,新医改确定的五大任务中,基本医保任务提前完成,继续向更高水平进军,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尚有近半任务未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尚有“软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有待制度化,公立医院改革也还需有序推进。

  改革两年逐见成效

  新医改两年可谓成效显著。

  在12月24日针对医改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联组会议上,相关部委负责人在回答委员质问的时候提供了几组数据。

  按照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医改实施方案,我国各级政府要在2009年至2011年的3年间,对医改新增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增投3318亿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2010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4439亿元,其中来自中央财政的1389亿元主要用于新农合、城镇居民与职工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共支出556亿元;此外用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各300多亿。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逐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个人支付医疗费用比例将降至30%、基本药物降价30%、居民报销比例达60%。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表示,自从去年8月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国50%以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价格经初步统计约下降了30%。

  现实困难仍有不少

  虽然医改正在按照既定方案一步步向前推进,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的情况参差不一,实施改革的难度也各有不同。改革中,现实困难还有不少,最主要的是经费筹集和落实问题。

  国务院已表示,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0年年初曾表示的“全国六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在年底实现”将延期至2011年3月前。这已不是新医改过程中第一次延迟实现目标。

  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时表示,目前全国已有2.6万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总数的51%,明年的目标是覆盖全国。但部分地方反映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部分基本药物国家指导价偏高,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

    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实施1年有余,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多反映出来的是整体卫生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专项改革措施就可以全部解决的。

  1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建国表示,对医改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难度性要有充分认识,方案不可急于求成、理想化。他举例说,宁夏的药品招标制度实施两年后,供货企业采取多种手段贿赂单位和个人,招标方式由少数人改为专家集团随机抽取,自治区药招办主任每两年就要轮换。

  在同一会上,委员程津培举例,他所认识的一名省部级领导的孙子持续高烧,到公立的儿童医院挂不上号,于是到其他地方求诊,仅看了一天病就花费1万多元。

  委员任茂东则直言,各级人民政府对医疗事业投入的大量经费,应当“实实在在、的的确确地花在人民群众身上”,但现实是,“政府投了大量的钱,但人民群众的感觉没有那么好,他们辛辛苦苦、精打细算的钱,到医院后,三言两语、三下五除二就被挣走了”。他将公立医院改革形容为“停留在试点层面上或者说纸上谈兵层面”。

  面对质询,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一言难尽,但改革不能搞“一刀切”,需要试点先行,通过不断研究、探索和总结,最终形成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他提出,可以通过将城市的二级、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纵向联合体,使优质的医疗资源能够向社区辐射。

  改革内容要出新意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基本药物采购无论是统一或分散,都需要招标程序公正透明、群众监督和参与。基层医疗在人才培养、待遇保障、技术标准、配套卫生政策等方面面临困境,基层医疗体制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在医疗服务领域,政府应该对公立医疗机构给予支持,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同非公立医疗机构和个人建立合作。

  有关专家表示,新医改之所以“新”,除了标明它是时间顺序上的新举措,更应该在改革内容和改革手段上出新意。打蛇捉七寸,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归根究底是体制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政府投入问题。

  正如某位专家所说的,如果将医改比作汽车事故处理,假设政府不事先确定定损、理赔、责任认定的制度,反而在购买零配件的价格、与汽修厂的讨价还价上大做文章,那就是舍本逐末,最终也无法取得实质成效。 (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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