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在重庆市辖区内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重庆市局在日常监督抽验中发现,标示为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七片”、“牛黄解毒片”、“石淋通片”,标示为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牛黄解毒片”、“多酶片”、“复方板蓝根颗粒”等多个批次产品,经重庆市药检所、涪陵药检所、万州药检所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规定。
以上企业有涉嫌制造假药、劣药的行为,且对生产的不合格药品未履行主动召回义务,对其产品质量极不负责。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重庆市局要求全市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