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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给医药代表12分,扣完后停购拉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88
  医药网5月24日讯 医药代表扣分制来了,扣满12分,谢绝采购3-6个月。恢复后再扣满12分,记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     近日,上海市知名大三甲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启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来访预约登记系统”,来访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人员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都要预约登记。     进入“预约系统”:     首页导航栏-专题网站-医药企业来访预约     进入后,该登记系统界面如下:       该医院5月3日发布信息公告,规定了具体业务活动范围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按照预约登记流程,医药企业代表来访需要经过注册、登录、来访申请、提交来访纪要四个步骤。和之前“三定一有”要求一致,佩戴工作牌来访,接待场所要避开医疗诊疗重点区域。     三定一有:应严格按照预约备案的时间、地点、接待人员进行接待;来访人员应在来访后一个工作日内在本系统提交“来访纪要”。     接待人员:必须保证至少两名以上本院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接待地点:可开展接待的地点包括会议室、教室、非医疗诊疗重点区域的办公室等。不得在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装备科、药剂和信息管理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     开展的业务活动包括:学术拜访(学术推广、产品信息传递等)、慈善赠药项目、邀请讲课、采购事宜(议价、合同签订)等。即,这些业务活动适用该医院的预约登记规定。     不含产品配送、资料交接(发票、资质文件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对于登记备案、持证进出,设备科负责医用设备、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备案,来访过程需要佩戴统一的工作牌。     最后看点了是,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实行记分制度,扣满12分即停止采购相应企业的产品3-6个月,恢复后再扣满12分,拉黑。     来访人员未佩戴胸牌记1分/人次,未提前备案记2分/次,未及时提交来访纪要记1分/次;     进入医疗卫生重点区域,首次发现记6分,第二次发现记12分,第三次发现记入本院购销黑名单;     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者记12分,材料上报。     年度记分满6分以上者,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记分满12分,停止采购企业产品3-6个月;     恢复产品供应后再次出现记分满12分的,记入本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     规定一出,医药代表们坐不住了,纷纷吐槽:“是不是像驾照一样,12分每年年底清零,还可以找同行消分。”      “可不可以先拿家里人的分扣啊,我老婆有驾照”     更有人吐槽说,“加个微信不啥都解决了吗”,“这是监督药代还是监督医生,上头就这么不相信我们这些杰出青年吗?”      截图来自“医药代表”公众号     华山医院的医药代表拜访系统可谓是全国首家上线,12分扣完停止采购、拉黑的措施相比于上海市卫计委等部分门的规定,有过之无不及。     2017年8月15日,上海市卫计委、食药监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中,药监局、医院双备案管理、持证进院开展工作,医院安装监控,推荐人脸识别。对医药代表的违规行为,首次发现,约谈;第二次发现,停止采购该企业产品3-6个月;第三次发现,列入产品购销黑名单。     上海市自2017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肃清医药卫生系统贿赂行为,对于企业列入上海市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只要有1次,即暂停采购2年,列入国家卫计委其他省市不良记录的,2年内采购做减分处理。     对械企业务人员来说,好在产品配送、技术支持和维修等服务不在适用范围内。日常往来的业务还能正常开展。不过就算如此,正如上面截图中读者留言所说,新医药代表到医院开展业务增加了一道屏障,新产品上市销售困难重重,想涨指标,难呐。
 
关键词: 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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