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医药分开方面,今年卫生部的重点是在17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进行探索。
邓海华介绍说,这17个城市中包括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在取消以药补医方面已经提出了初步方案,深圳甚至提出了在2012年底就要在所有的医院全面取消以药补医。这些城市经过精心的测算,制定了很详细的分步走的工作方案,通过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来实行取消以药补医。
据悉,从今年开始,北京有5所公立医院将率先试点“医药分开”,医生处方与医院、医生收入脱钩,药房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
1月12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该院计划将药房整体托管到宁夏一家大型药品配送企业,医院不再负担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
浙江省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之后,该省率先在嵊泗、遂昌、龙游、桐乡、绍兴、乐清等6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医药分开”。
邓海华强调,县级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也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的龙头,承上启下,承担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的重要工作,县级医院改革决定着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除了17个国家联系的试点城市,卫生部今年在全国300多个县级医院开展取消以药补医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的综合改革。在卫生部的工作要点里,在2012年的卫生工作会议上,对此都有详细的安排。最近国务院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也将很快出台。
邓海华重点介绍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村医的补偿问题。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乡村医生的补偿有三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执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后的补助,这个补助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第二个渠道是对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助,这个补助是通过新农合的支付和个人共同承担。第三个渠道是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零差率以后,药品加成没有了,通过政府给予专项的补助来保证乡村医生的收入不降低。
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产生了很多好的经验。卫生部医改办有个统计,山东、陕西、山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等省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这三个渠道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有好的做法,比如说青海,通过财政对于乡村医生有个统一的补助,每年人均8000元,同时对每个村卫生室还有个统一的补助,每年按照1000元对水电给予一定的补助。另外,还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或者中专学历以上的乡村医生,再给1000元的补助。江苏射阳县在乡医的养老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让在职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到龄退职的乡村医生,让他们享受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在此基础上,每一年工龄再加6元。陕西全省乡村医生在参加新农保的基础上,按照工龄,每年加4元补助,通过这种方法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解决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 (中国保险报 王方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