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0日讯 确定了,辽宁省350多家公立医院今年内就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今年3月,辽宁省物价局的《201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公布,其中明确提出“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前不久,辽宁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该省在取消耗材加成上的部署。
《意见》提出:
辽宁省省管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须于2018年10月底前确定,与所在地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同步实施;
各市公立医院的价格调整方案须于2018年底前出台实施,同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
从上述部署来看,辽宁省的取消耗材加后政策将现在城市公立医院中落地,且今年内就落地,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消、何时取消则尚未明确。
据相关统计,辽宁14个省辖市共有354家城市公立医院,其中:沈阳115家,大连58家,抚顺33家,丹东13家,营口12家,阜新24家,辽阳16家,铁岭9家,朝阳8家,葫芦岛10家,鞍山20家,本溪16家,锦州16家,盘锦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