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9日讯 江苏反腐再加码,释放出“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
行贿花样翻新,重点打击
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的意见》及《配套协作方案》,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涉嫌行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江苏省纪委调研发现,2015年至去年,省纪委查处33件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省管干部案件,行贿者采取各种手段致使涉案省管干部违法受贿犯罪的有32件。
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行贿者花样翻新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则是重要诱因。
对于上述问题,江苏省纪委监委将在严肃查处受贿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让行贿者不敢行贿、不能行贿。贿赂的双向道中,其中一条将被堵死。
而查处重点包括: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向多人行贿、多次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的;因行贿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
对上述重点查处案件中,对涉嫌行贿违纪违法的,重点打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利益、职务晋升、资格资质、荣誉奖励等,还要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取消等处理,让行贿者付出高昂代价。
江苏,反腐高发
最近两年,江苏省反腐可谓是一波接一波。仅在医疗领域,就已有多起案件曝光。
有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8月,江苏省医疗行业共有35人被查,在南京市、南通市、镇江市、徐州市,共有1名卫生局正处级官员、1名县医院院长、6名科室主任、1名药代被抓。除涉嫌行贿被立案侦查之外,医务人员被立案的原因则包括:涉嫌受贿罪、收受回扣、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滥用职权、安排超标准接待以及涉嫌严重违纪。
2017年4月,江苏又爆出医疗反腐窝案——常州市德安医院的1名副院长和3名科室负责人,均因受贿被立案侦查;无锡江阴市人民医院的5名科室负责人及该院检验科,也均因为受贿被起诉。
今年1月15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科、副院长环球以骨伤科主任姚恩东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向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28日,江苏省泰州市曝出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原骨伤科主任李亚东涉嫌受贿案。其利用职务便利,为张某等人向高港中医院供应骨伤科医疗器械过程中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张某等人所送的好处费,涉嫌受贿罪。
从上述案件通报内容里可以看出,不乏一些商业公司花样翻新拉拢腐蚀的行贿行为。而上述案件,大都有医械企业的身影。
正所谓,林子大了,百鸟栖息。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基数近年来增长迅速。
统计资料显示,虽然深圳归位中国医疗器械产业中心地位,但其2015年的年产值仅比苏州多了50亿元,前者2015年产值为约270亿元,后者在2015年则达到了220亿元,并保持约20%的年增速。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江苏省此次文件将“行贿”作为打击重点,并不是弱化“打击受贿”的力度。
“行贿、受贿本就是‘成双成对’出现,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是对打击受贿的弱化,而是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江苏省监委相关人员介绍。在办理贿赂案件中,江苏先行先试,逐步构建“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的双向查处机制,形成双向打击。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2018年两会期间,十九大报告中已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出了推进反腐向纵向发展的关键一招。
今年1月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公布也表示,反腐败斗争呈压倒性态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
在医疗领域,目前包括西安、温州、蚌埠等在内的地市,均出台相关措施,以及开展查处行动。而深圳市纪委监委于4月24日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也将“行贿”作为今年的查处重点之一。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行贿与受贿,原本就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从“有受贿者必有行贿者”以及行贿者辗转腾挪到处“围猎”的逻辑出发,抓住一个行贿者,就能解决掉一串毒瓜,何乐而不为。
“围猎者”,正在被围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