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7日讯 医疗机构自主议价、自主采购在江西省率先成为现实,现行药品招采管制的堤坝初步溃落。
5月4日,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即日起,所有已正式纳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的挂网采购药品,可由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在采购平台与企业自主议价采购。
▍江西省放开药品自主议价采购
据悉,去年10月16日和今天3月2日,江西省曾两次发布通知,开放基础输液等药品的自主议价采购。
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放部分挂网采购药品自主议价的通知》。通知明确,为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江西省廉价短缺药品以及联合体确定的其他药品,可由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在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与企业自主议价采购。
从部分放开到全部放开,也许放开药品自主议价采购在江西省已经卓有成效。
就直接挂网采购,上海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龚波表示,这两年通过紧缺药发现机制,陆续有60多个品种被医院提出作为紧缺药品,经过核实后,我们就取消原来的招标采购,改为直接挂网,这些药品基本都在价格适当上调后保证了市场供应,包括血液制品,儿童用药等。
有长期研究药品招标的资深人士向赛柏蓝表示,江西此次的行动可以理解为从以往的省级招标模式,逐渐向以医院为议价主体转变,江西这种模式将来也会是一种全国的趋势,医院为主体,随时随地和药企进行议价 。
相信,在江西省之后,医疗机构药品自主议价的放开将进一步在全国推进。
▍现行药品招采管制将作废
据了解,原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有过比较明确的政策改革倾向,希望将现行的药品集采信息平台转型,重点发挥信息传递、市场监管、第三方服务作用。
在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或针对已经制定支付标准的品种),率先放开公立医院自主或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
变革亟待发生主要由于现行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屡遭诟病。
《2018第十届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料集》这样形容现行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名为“招标采购”或“集中采购”,招标管制机构实际上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变相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甚至出台采购使用本地药品比例的强制措施,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这是典型的自定行政审批行为。
有医改专家评论称,卫生主管部门主导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实为招标主体错位。
在招标主体错位之下,目前由地方政府包办的药品招标政策严重走偏,异化为变相的行政审批,衍生出了诸如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政垄断、指定配送中标、甚至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也出现因药品招标采购引致的药品价格虚低甚至低价药短缺问题。
正是对于以上种种问题,医药界人士纷纷呼吁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行政管制,转向由交易主体自主谈判的市场化采购机制。
药品购销等微观经济活动交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价格谈判、采购及付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委托采购和自愿的联合采购。
而以上呼吁也正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提出的要求。
可以预计,在定价、采购、支付三合一的超级医保局主管之下,在医保资金高压之下,在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打包付费”将全面推广之下(医保局接盘,现行药品招标管制将废除),医疗机构将顺理成章的成为药品采购的主体,自主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带量采购、带预算采购。届时,现有的药企营销手段、医院市场药品格局都将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