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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规模调整耗材价格,必须全国最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87
  医药网5月7日讯 陕西动态调价又启动了,共涉及11类高值耗材,涉及企业和品种,无疑也是很多的了。     5月4日,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神经外科等11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的通知》,本次动态调整涉及11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具体包括:     眼科、吻合器、电生理、结构心脏病、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疝修补、人工器官组织、神经外科、非血管介入、起博器、口腔科。     本次通知,调整的内容包括“限价挂网目录”价格动态调整、“限价挂网目录”品种动态调整、“备选品种目录”品种的动态调整、企业及产品质量的动态调整共四个方面。     其中,挂网目录的价格动态调整,应当是业界最为关注的。原因一是陕西一直要求是全国最低价,搞不好就要被同行举报;二是陕西调整后的价格将向耗材采购西部联盟的十余个省份共享,一省调价,多省同步知晓。     陕西的通知要求,企业要收集整理去年元月1日至今年年4月30日期间,企业在各省的集中采购的最低中标价格(也即全国最低价)和陕西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最低价,以上两个价的低值若低于陕西省“限价挂网目录”的价格,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调整品种限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省交易中心将对价格进行审核,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将品种纳入“限价挂网目录”。     通知指出,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价格,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按规定处理。对本次动态调整结束后,对挂网企业仍存在虚报、瞒报产品价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此次动态调整结果及有关情况将通报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的相关省份。     陕西省高值耗材挂网采购是启动较早、轮次较多的省份,同时也是率先推行高值耗材两票制的少数几个省份之一;同时,陕西还是高值耗材采购西部联盟的牵头省份,加入联盟的十余个省份,直接共享陕西的挂网品种和限价数据,陕西的一举一动,都将对耗材企业影响甚大。     还有一点,陕西也是和四川等几个省份一样,鼓励耗材企业互相监督、举报价格不实行为,并不时对被举报者进行了公示,要求企业进行澄清,如无法澄清,那只好拿之开刀了。     按陕西省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动态管理的通知》,对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经查实,申诉投诉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入不良记录。     挂网企业对申诉投诉应做出澄清和说明。经查证,企业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的,省卫计委有权取消其相关产品或该大类产品挂网资格,情况严重的,两年内不接受其申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另外,挂网采购期内,两年内有1次列入陕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或五年内有2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级区域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直接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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