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24年来最大变革!医疗器械企业直接受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7  浏览次数:82
  医药网4月26日讯 4月24日,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正式公布新修订的上市规则,该新规将于4月30日开始生效,并接受上市申请。而这一被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为“24年来最大一次改革的新规则”对于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国内医疗器械企业来说,也将是一个长期利好。     港交所上市新规主要有三大修订:     1.容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即通常所说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     2、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即欲采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     3、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国内地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便利的第二上市渠道。     港交所所指生物科技公司,主要是指药品和医疗器械(含诊断器材)企业。企业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且满足下列条件等,虽然尚未有收入、未能盈利,仍可获上市资格:     港交所新规给出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资格建议     与之相对,医疗器械企业想要登陆A股上市,这几个月来可谓“霉运连连”。     赛柏蓝器械曾统计过,自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开工以来,共有7家医疗器械企业闯关过会,仅2家企业过会成功,5家IPO均被否决。此外,也有医疗器械企业选择了撤材料,终止IPO申请审查。     前不久,市场更是传出IPO划线新政。即IPO在审企业,需近3年净利润合计超过1亿元,且最后一年超过5000万元,IPO新申报的企业,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超过8000万,创业板不低于5000万,才能成功过会。     A股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要求不低,港交所新规却允许未盈利医疗器械企业赴港上市。     再有,包括医疗器械企业在内的许多科技公司,在创始阶段,会选择引入多轮融资令公司发展壮大,但其创始人的财务股权也往往被大幅稀释。港交所新规中的“同股不同权”,则可以让公司创始人更好的继续控制公司,避免因发展引入多轮融资后创始人股权大幅稀释。     不过,港交所新规亦要求,欲采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时,相关拟上市公司的上市最低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如果预期市值低于400亿港元,申请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必须录得10亿港元的收益。这一门槛,对目前的国内医疗器械企业来说,不算低,能满足者不多。     港交所新规,对于目前不少创新型的医疗器械企业,以及有志于投入医疗器械创新研发队伍的企业来说,或可直接受益,企业创业阶段就能融资,以更快发展。     此外,上周(4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与港交所在北京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未来内地新三板公司无需摘牌即可申请赴港上市,实现两地挂牌。目前“三+H”无前提条件也无特殊通道,股东人数超200人也不会造成影响。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已有11472家,其中创新层企业1280家,做市企业1297家。不过因新三板的交易活跃性和市场流动性不足,新三板呈低迷趋势,主动摘牌企业越来越多。在过去一年里,就已经有1000多家企业从新三板退市,其中包括100多家创新层企业,挂牌企业数量开始净减少。     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医药行业企业数量不少,又以医疗器械企业居多,与A股的构成显著不同。最新的数据尚不得知,不过,截止2016年8月底,按东财行业划分,在新三板挂牌的医疗器械企业就已经达到154家。      “新三板+H股”两地挂牌,也或将为部分国内挂牌医械企业开辟新的便利融资渠道,成为部分挂牌企业的新选择。
 
关键词: 医疗器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