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30日讯 制药企业注意了!2018年,新一轮环保督查来袭,要求更高、更严!
3月2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有1048人被责问。
▍新一轮环保督查来了
同样是3月2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2018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一是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二是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
三是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四是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近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生态环境部将承担自然生态监管的职能,污染治理和强化监管将是其重点工作。
2017年的环保督查,堪称史上规模最大、惩治力度最大。然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崭新亮相的生态环境部的监管下,2018年新一轮环保督查即将来袭,而且要求更高、更严!
▍环保政策相继出台
近年来,环保问题是对于制药行业的影响,大家有目共睹。在环保高压下,很多药企被迫搬迁、停产,甚至关闭。
2016年11月,河北省大气办发出《大气污染防治2号调度令》。与此同时,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调度令要求全市所有制药企业全部停产,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复工生产。
2017年3月,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其中有一条要求“2+26”城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医药、农药企业在冬季采暖季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政府批准。
2017年4月,河北省制定《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至 2020 年,全省主要完成 67 家企业退城搬迁改造。
2017年8月,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再次强调,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017年11月,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再次明确各工业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同样是2017年11月,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这是专门对医药企业的通知。明确要求下辖部门制定原料药采暖季错峰生产具体措施,明确停产品种、停产时限、停产方式等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停产。
最重磅的来了,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环保税开征之后,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受影响最大。而其中,一直都被列入重污染行业的制药工业,想逃也逃不掉。
▍大批药企即将关闭
早在去年8月,据消息称,山东、河北、天津关闭了623家,搬迁265家、断电4263家。而且按照计划,所有其他“三无”企业10月将全部关闭。河南关闭了407家、搬迁140 家、签订搬迁协议54家、断电1336家。按照计划,2577家‘三无’企业9月将全部关闭。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单从环保督查对制造业的影响,尤其是对制药行业的影响来看,也大致能预测出个所以然——2018年将会有大量的药企,因为环保高压而关闭。
此前,哈药在其公告中称,“近年来,公司已累计投入4亿元用于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主要建设了废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气味、锅炉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每年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在5000余万元”。
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将进一步激励地方对于环境治理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某些药企若想要寻求地方保护,也是难上加难。
可见,随着新一轮国务院改革,生态环境部成立,加上《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环保督查的力度必将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制药工业尤其是原料药企业,也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这种形势下,转型对于药企来说尤为重要。
在环保成本飙升和监管趋紧的组合拳下,淘汰老、旧、落后的生产企业也将成为必然。有专家认为,部分药企的停产以至于被淘汰是必然的,接下来几年药企将大幅减少,是我们必须面临的事实。